到了离婚登记处又不离的咋办
乐清刑事律师
2025-04-19
(一)若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
(二)若冷静期届满,未在之后规定的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在离婚冷静期内到离婚登记处又不想离婚,处理方式依时间不同而有别。在冷静期内,直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可结束离婚流程;冷静期届满未在规定三十日内申请发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申请。
2.若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
3.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深思熟虑,避免冲动决定。若产生动摇想法,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避免影响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直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另外,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若您在婚姻相关事务中遇到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直接撤回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发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登记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档案也会保存。
2.冷静期届满,没在规定三十日内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视为撤回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直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愿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
(3)若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若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操作。不同的离婚情况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二)若冷静期届满,未在之后规定的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在离婚冷静期内到离婚登记处又不想离婚,处理方式依时间不同而有别。在冷静期内,直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可结束离婚流程;冷静期届满未在规定三十日内申请发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申请。
2.若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
3.建议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深思熟虑,避免冲动决定。若产生动摇想法,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避免影响自身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直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另外,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若您在婚姻相关事务中遇到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直接撤回申请。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发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想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登记机关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档案也会保存。
2.冷静期届满,没在规定三十日内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视为撤回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离婚,可直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不愿离婚的一方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2)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保存离婚登记档案。
(3)若冷静期届满后,未在规定的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
若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操作。不同的离婚情况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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